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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资国土告字〔2007〕03号
经资兴市人民政府批准,资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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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D-07-7 |
鲤鱼江大桥东侧(原氮肥厂土地) |
39782.99 |
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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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0% |
≥35% |
40、70 |
1790.4 |
1000 |
注:另有代征道路面积4471.04㎡(6.71亩) ,需支付67.1万元的成本(按10万元/亩计算), 代征道路用地不拍卖,不竞价,不办理用地手续。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申请人为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公司。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土地为现状。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1日至2007年11月1日,到资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16时。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1月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土地拍卖交易时间为2007年11月6日上午9时48分,土地成交后,该保证金转为土地定金。本次拍卖报名每宗地不足三人,则自动转为挂牌交易。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资兴市国土资源局六楼。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资兴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单位:资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资兴建设银行 帐 号:43001506070050004157
联系人:朱建华 朱亚祯
联系电话:(0735)3331668
资兴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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