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兴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协议出让结果公告
2007年2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四条,现将2007年11月
9日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结果公告如下:
1、该宗地位于资兴市区大全路旁,宗地面积71.42㎡。宗地出让年限70年、土地用途为城镇
单一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为唐振民(原划拨土地改为出让)。
2、该宗土地使用权纯出让金为156元/㎡,总额11144元。
如有异议,请在15日内与资兴市国土资源局联系,联系电话:0735—3322628 3326108
特此公告
资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