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地价信息 | 国土资源市场 | 网上信访 | 
您现在的位置: 资兴市国土资源局 >>  政策问答 >> 文章正文
 


闲置土地怎么认定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返回主页)



作  者: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个文章: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有哪些
  • 下一个文章:什么是土地监察
  • Copyright©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主办:资兴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资兴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