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资料
(一)设定登记
1. 土地登记申请表;
2.资兴市人民政府个人建房占地许可证(原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4.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 明;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①土地改革时颁发的土地所有证,②人民政府批准 文件,③其他证明文件;
6.权属界线认定证明(四至界线需经相邻单位或个人认定签字);
7.规划资料(城市规划区内);
8.宗地图(2份);
9.土地登记卡;
10.土地登记审批表;
11.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12.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3.身份证明(转让或分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
4.转让协议或分户协议(需经村组和乡国土资源所开具证明);
5.宗地图(2份);
6.土地登记卡;
7.土地登记审批表;
8. 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审批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登记15个工作日
(不包括公告时间);土地使用权转让15个工作日(其中需报市领导
批准 的延长5个工作日);土地使用权抵押7个工作日。
|
办 事 程 序
现场踏勘、测量
填写登记申请表整理资料
窗口审查受理
审批
缴纳有关规费
发放土地使用证 |